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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04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23﹞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对外事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长效联动机制,全方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及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建立民和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我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线索信息通报制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研究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有关工作。督导检查各乡镇、


林场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执法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委政法委、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林业和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局、邮政公司等单位组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分析研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重大问题,提出推动落实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9

 

 

 

 

 

 

 

 

 

 

 

 

附件

 

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人:李长英  县林业和草原局长

副召集人:曹林新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员:杨来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

副局长

李全良   县委网办主任

马占明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卜作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青善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进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海成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库永照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晓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进英  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顺有  县邮政公司经理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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