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长效联动机制,全方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及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建立民和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线索信息通报制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研究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有关工作。督导检查各乡镇、
林场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执法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局、广播电视局、邮政公司等单位组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分析研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重大问题,提出推动落实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附件
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长英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召集人:曹林新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杨来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育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
副局长
李全良 县委网信办主任
马占明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卜作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青善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韩文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进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海成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库永照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国成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晓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进英 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顺有 县邮政公司经理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