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民和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30日
民和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推进法治民和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民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着眼新目标,明确新要求,聚焦新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提升做好依法治县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建设,凝聚强大合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努力为法治民和、法治社会建设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认真贯彻《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落实落地,结合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民和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指导和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因地制宜,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
二、积极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3.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坚持依法行使公权力,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持权责一致、权责相当,杜绝出现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现象。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部署,聚焦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以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围绕精准政务服务、优化再造流程、改进申报方式、加强数据共享、强化监督评价等方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优化“青松办”APP服务功能,全面提高“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服务工作效能,切实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和便利度。继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负担。针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优良营商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管理,严格制发程序,严控发文数量。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力度,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上会研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定期清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6.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风险评估。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经过法治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团成员或者有关专家意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推动行政负责人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7.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发挥县委、县政府联合法律顾问团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社会事务、制度建设、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团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水平。
8.加强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和评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存。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合理确定执法职责分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大对综合执法改革的财力保障,促使执法装备及时到位。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协调,统筹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和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10.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资源、文化教育、民族宗教、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风险。
11.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方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方式。全面完善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广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营造宽容柔性执法环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宽严相济又法理相融。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2.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修订。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突发事件,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应急回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县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在事件发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1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应急抢险队伍专业能力。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工作方式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防范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14.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实专业人员,优化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
15.持续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依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应出尽出”,确保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标。认真做好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的落实与反馈工作。推进“诉调对接”,提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水平,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仲裁等法律渠道依法稳妥实质性化解纠纷。
16.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加大网上信访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完善网上信访机制,落实依法逐级信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7.依法接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配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权力依法、规范、廉洁运行。推动行政行关与法院建立互动工作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18.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畅通、拓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互动交流管道,提升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权威性、实用性、时效性,提高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效能。依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扎实有序开展征地拆迁、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服务作用。
19.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认真履行行政机关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探索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九、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数据共享、信息安全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强化科学技术保障,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21.依托信息共享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管工作。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推动跨系统、跨部门、跨网络平台的互信互验。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县各方面监管平合数据联通汇聚。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监管事项,解决行政监管人少事多的问题。
十、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22.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本乡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3.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力度,做好示范创建项目的宣传,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示范创建工作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4.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强化督察考核,适时组织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
25.全面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乡镇、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推进各乡镇、各部门法治队伍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专业法治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