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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民和县持续
推进康福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7〕6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0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定的《民和县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5

民和县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实施方案

20174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决定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突出“守护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发展、提升家庭文明”三项重点,将“康福家行动”与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工作、卫生计生惠民工程相结合,保障家庭健康;将“康福家行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精准扶贫相结合,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将“康福家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文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家庭文明素质。通过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力争到“十三五”末,新增康福家示范乡镇(街道)4个、示范村(社区)120个、幸福家庭示范户600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将“健康青海”建设、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为主线,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力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依托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医养结合等工作,针对不同家庭的状况和需求,通过签约服务、上门服务、举办社区健康课堂、开展健康咨询与宣传、常见病诊疗、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方式,开展家庭健康服务。同时,在传播的健康知识中增加科学育儿、养老照护、膳食营养、饮食卫生、青少年健康发展等内容,不断提高家庭健康知识水平,促进家庭成员养成良好健康行为,改善家庭健康状况。

(二)探索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结合全面两孩政策,探索增强家庭抚幼、家庭养老功能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并结合行业特点,探索建立鼓励按政策生育、支持幼儿养育、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老人赡养等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率先落实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生育奖励假等生育抚幼支持政策,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师、月嫂、育婴师(员)等人员的实用技能培训。同时,要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加强沟通,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生产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和成长等工作,增强其发展能力。

(三)落实计生家庭扶助关怀。制定具体扶助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进行干部“一对一”帮扶,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作用,针对空巢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帮助,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康福家”阵地建设。各乡镇要充分依托乡镇政府(社区)、村委会和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发展指导中心或服务中心,为城乡家庭提供落实家庭发展政策,提供家庭健康服务,指导家庭文化和文明建设,开展家庭健康、科学育儿、养老照护指导,进行政策宣传教育等综合服务的平台。积极整合利用好乡村“健康文化墙”、计生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将原人口文化广场(大院)更名建设为健康文化广场(大院),引入卫生计生政策、健康素养知识、优秀传统文化、家庭文明等内容,引导各类家庭广泛树立“大健康”、中医药“治未病”以及育龄妇女全程保健等理念,倡导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培育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形成崇尚文明、崇尚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5·15国际家庭日”“关爱女孩·圆梦女孩”“花儿唱计生”“广场舞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机会,开展扶助关怀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家庭发展、推进健康老龄、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家庭合理饮食和营养健康、科学育儿和健康养老等主题宣传活动,将政策和知识嵌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增强宣传倡导的有效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主题活动的积极性。

(六)持续推进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在巩固全县2016年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成效的同时,深入开展创建以“文明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为主题的“康福家千村万户工程”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和示范户创建活动,并将康福家示范户评选活动纳入“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之中,力争至“十三五”末,全县完成新增省级“康福家”示范乡镇(街道)4个、示范村(社区)120个、示范户600户的目标任务

(七)扎实推动项目建设。依托“康福家行动”品牌和工作平台,将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营养科学进万家、蓝氧项目等家庭发展项目纳入康福家行动中,在项目管理、项目活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科学整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康福家行动”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民和县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 王明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鄂福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员: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杨智安  财政局局长

    冶克明  县教育局局长

    李全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俱仁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农牧局局长

    白相云  县民政局局长

    李振明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陈有林  县司法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马成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鲍才让  共青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杨林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实施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研究制定康福家行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沟通有关部门做好康福家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分析全县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定期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县财政局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及时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康福家行动”专项经费,并加强经费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县公安局在办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暂住证时,要核查经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将核查情况做好登记。对无证人员要督促补办,并及时通知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手续,核查《出生医学证明》,并保留存根;及时为县卫生计生部门提供出生、死亡、迁出、迁入人员相关数据;依法查处干扰、破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及打击、报复计生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在各学校积极开展人口与国情教育、青春健康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校园人口文化建设;结合成人教育,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和引导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卫生习惯,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在新生入校入园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汇总向县卫生计生部门反馈;对“两户家庭”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中的子女和留守儿童在入托入学方面给予优惠,全力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制定工商管理有关政策时,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在办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要核查经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核查情况做好登记和反馈,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督促其补办并及时通知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册。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事业经营者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参与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完善相关制度。

县农牧局负责将各类项目的实施与康福家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先照顾“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开展科技培训、送技术下乡等活动时,做到优先帮扶“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县民政局协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解决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居(村)民自治中出现的问题,督促社区(村)落实“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在婚姻登记时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提倡晚婚晚育等知识;办理审批收养手续时,坚持先查验县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制度;在同等条件下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优先考虑农村“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积极做好救助工作,并在安排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等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

县扶贫开发局坚持利益导向和扶贫工作相结合,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帮扶政策和措施,使“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享受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帮扶;坚持在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产业化扶贫、扶贫贴息贷款中对“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行优先扶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建立和实施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作中,要体现有利于康福家行动发展原则;制定各种有利于“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政策,在执行农村优惠政策时给予优先照顾和扶持;对农村劳动力积极搭建劳务输出平台,提供劳动用工信息,对劳务输出人员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培训,对用人单位劳动进行监督、监察,做好农民工维权和跟踪服务;办理外来集体劳动用工手续时,先查验婚育证,对未办理的,督促其尽快办理,在查验婚育证明时,对育龄妇女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督促其落实节育措施,并将查验结果及时反馈县卫生计生部门。同时,要掌握各乡镇劳务输出人员的基本情况,对输出人员比较固定的和只有留守老人和空巢儿童的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资料;配合县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宣传人口形势、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新闻,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指导本系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司法局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服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将“康福家行动”宣传列入“三下乡”活动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县总工会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做好“康福家行动”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职工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县卫生计生部门抓好企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维护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失业职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团县委教育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康福家行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志愿服务;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与县妇联、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对未婚青年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教育培训。

县妇联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按政策生育和优生优育;积极开展“康福家行动”的宣传,把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作为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各项卫生计生工作,落实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使“两户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康福家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选择有效载体,采取积极措施,制定有利于促进家庭全面发展的政策制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将推进“康福家行动”纳入全县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各乡镇统筹领导、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城乡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依托项目,拓展内容。以“康福家行动”为载体,把“康福家行动”与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工作、卫生计生惠民工程、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提供贴近群众需求的家庭服务产品。

(三)目标管理,示范引领。将“康福家行动”纳入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绩效考核、检查评估等方式,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鼓励各乡镇研究制订符合本乡镇实际和活动特点的工作标准、评估内容和考核方法,引导并规范本地推进“康福家行动”。培育推出一批“康福家行动”示范村、幸福家庭示范户,发挥带动引领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康福家行动”持续健康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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