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查清我县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方面情况,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决定开展民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采用联网直报与PDA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审核难度大,涉及范围广、时间紧、要求严、任务重。为了更好的完成本次普查任务,决定从县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扶贫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广电局、国家统计局民和调查队等10个成员单位抽调11名同志到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进行该项工作(详见附表),抽调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抽调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以下,能熟练操作微机,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凡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接交,并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必须于9月26日前到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报到,统一安排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方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抽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普查工作纪律,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现象。被抽调人员年度考核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做出鉴定,及时反馈至原单位,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被抽调人员单位领导要全力支持抽调人员的工作,保证抽调人员及时到位。且由于农业普查工作业务性强,工作具有连续性,要求被抽调人员中途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报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更换。
五、抽调的工作人员在普查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一切待遇由原单位照常发放,普查期间的费用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承担。
六、普查工作中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或重大过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责任。
附:民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抽调人员名单
2016年9月18日
民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建议抽调人员名单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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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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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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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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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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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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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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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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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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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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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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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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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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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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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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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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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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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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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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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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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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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民和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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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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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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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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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抽调人员条件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以下,能熟练操作微机,工作责任心强。
2.抽取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为:(1)本次普查采用联网直报与PDA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审核难度大。(2)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确定核查单位底册,PDA内容加载,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数据汇总,事后质量抽查与数据评估,主要数据发布,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等9个阶段由普查办公室完成,任务重、工作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