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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和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6〕3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防;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31日

 

 

川口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民和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331

 

 

 

 

 

民和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20163

 

根据国务院《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14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青民发〔201580号)、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财社字〔2014146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发展,统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两方面资源,探索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医疗、护理、养老、康复等服务工作,以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目标,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服务理念,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与分工合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从而建设政府指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养老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医院人才、技术、设备与养老机构共享和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优先保证五保户、“三无”、失能、失智等民政部门确定的老人健康养老的同时积极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实现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目标,为各类老人提供优质的医疗、养老、康复、家政、食宿、娱乐等一体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

成立民和县医养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医养融合发展工作。依托中医非药物治疗特色优势,在原社会福利中心院内组建医养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使中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化为养老资源,并负责辖区居民和入住老人的基本养老。

四、工作内容

各项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一)中心养老服务。一是医养中心设置养老床位112张,供入住老年人住宿。配备的护工原则上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并经过养老护理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化培训之后上岗工作,负责老年人的健康护理、起居饮食、环境卫生、心理指导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开设符合老年人饮食习惯的清真食堂、大众食堂以及供暖、供水、供电、洗衣、消防、保卫、急救等后勤保障机构,为收住的老年人办理综合责任保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各种需求。二是将现已建成的老年公寓进行分区(共设自理、介助、半护、全护、特护、医疗、临终关怀七个区)对房间功能进行确定,改建不符合功能的房间结构。一楼大厅设接待处、接待台、综合小超市、食堂(分清真、汉餐两个)以及半护、全护房间9间(可根据需要设单人间、双人间或夫妻间);二楼设娱乐室、多功能室1间,医生护士工作间2间,管理办公室2间,病房、康复室、临终关怀室共3间,防跌倒监控室1间,自理、介助室7间;三楼设自理、介助室19间;四楼设自理室19间;五楼设自理室19间。三是人员设定及培训(共37人,增减以实际需求为准),设行政管理人员3名,其中医养中心院长一名,接待、收费人员各1名;设医护人员6名,其中医生2名,护士4名;设护理员、保洁员、门卫、食堂供餐人员共28名,其中生活全护理员5名,半护理员9名,普通护理员5名,保洁2名,门卫1名,食堂工作人员6名(包括楼内送餐)。四是医养中心社会养老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根据青海省实际情况给予指导核定;住院期间护理收费标准,除医院正常护理收费标准之外,其生活护理依照医养中心护理收费表收费;入住老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服务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由县卫计部门按工作实际考核后拨付。

(二)居家养老服务。对川口地区各社区以及行政村的孤寡老人、留守老人、残障老人等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以下服务:一是生活照料服务。送餐服务: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和老年人的饮食需求,为老年人加工和配送卫生干净、营养适中的饭菜,配备必要的保温和保鲜设备,确保饭菜的质量;家庭保洁服务:按照县环境卫生保洁工程的有关要求和家庭卫生规范,每月为服务对象进行两次保洁服务,包括室内外卫生清扫,被褥床单更换,垃圾运送处理等内容;助浴服务:助浴服务需征得老人同意,进行安全提示后在家属或助老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注意滑到、防寒保暖等事项;老人助医服务:老年人有病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陪护导诊,包括挂号、取药、检查等环节的陪诊。代办服务:包括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二是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除膳食供应外,主要是日间护理服务,包括保健、娱乐、紧急援助等,按个人需求安排时间,每人每日不少于6小时的服务。

(三)医疗服务。医疗服务采取以中医院诊治为主、医养中心为补充的办法,根据老年人所患疾病程度分别入住,并开设老年人医务室,配备全科医生2名和护士2名、常规医疗器械、必要的康复辅助器具及常用的基本用物。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入住和日间照料老人的简单疾病的诊治和需要住院治疗的转诊工作。二是负责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为所有入住老年人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为入住老年人每天测血压1次,每月测血糖1次,对已经确定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随访,并将结果详细记入个人健康档案纳入我县慢性病管理范围。三是为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正确的运动方式及针对性康复训练。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按计划在“中心”开设健康教育大讲堂,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引导老年人合理生活,注重健康。在县中医院内科成立老年病专组,及时收住和诊治“中心”转入老年病患者。同时,在外科、肝病科、康复科等病区设置3-6张老年病病床,及时将中心较重患者转入医院相关科室进一步诊治。

(四)康复服务。充分发挥县中医院康复科特色优势,为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脑出血后遗症、骨折术后、肩周炎、慢性骨关节病的老年人提供针灸、理疗、按摩、牵引、中药熏蒸、器械辅助康复训练等康复治疗。

(五)健身娱乐服务。积极争取全民健身工程项目支持,配备适合于老年人健身锻炼的门球、武术、地掷球、秧歌等运动场地,供入住老年人和非入住的日间养老人员开展健身锻炼,并开设“三室一房”即棋牌室、乒乓球室、阅览室和健身房供入住老年人享用。同时,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重阳节、敬老日、父亲节、母亲节等节日组织开展适合于老年人的体育和健身项目及趣味项目比赛,开展祝寿、庆生等符合当地民俗习惯的敬老活动,让入住老人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医养中心就是“家”,医养职工是“亲人”,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五、运行方式

医养中心隶属于县民政局管理,所有固定资产产权归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与县中医院签订运营托管合同,确定双方责任和义务。县民政局、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成立养老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完整的考核办法,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医养中心能够达到“三好三满意”的目的,即运行好、管理好、效益好和老人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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