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定的《关于民和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6日
民和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4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市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状况,确保县城及桃花源景区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彰显青海东部门户新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治理县城和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秩序为重点,切实改善县城各主次街道及临街门店、集贸市场、居民生活区、桃花源景区等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加大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我县“净、畅、亮、美”的市容环境和优质的旅游服务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立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 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马永红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吕春生 县交通运输局长
黎 峰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鄂福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俱仁 县市场和安全管理局局长
马文汉 马场垣乡党委书记
田林海 川口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马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等。
三、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整治县城主次街道、城中村、城郊村、高速公路西出口至川垣大道东端、西大桥两端、巴州河道沿线、川垣大道东端(驮岭口)至二道沟桥道路两侧、二道沟桥至下川口桥道路两侧及体育场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保洁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从即日起开始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加大新旧城区主次街道清扫和日常保洁力度,同时增加洒水频次,抑制扬尘污染;清理整治沿街各种建筑物、构建物墙体立面、沿街门店、人行道地面乱贴乱画小广告;清除县城西出口至川垣大道东端、西大桥两端、巴州河道的垃圾。做好县城主次街道、广场、居民生活区和城中村、城郊村等环境卫生净化工作。川口镇负责清理整治高速公路出口至加油站、麻荒滩体育场周边、川垣大道东端(驮岭口)至二道沟桥(原园艺场)道路两侧,享堂、史纳、山城、川口、南庄子等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时清运垃圾箱清运,同时做好下保洁区域的环境卫生。马场垣乡负责清理整治二道沟桥(原园艺场)至下川口桥道路两侧,翠泉、团结、香水、马聚垣、磨湾子、下川口等村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保洁等工作,尤其是翠泉一条街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时做好垃圾箱垃圾清运工作。县爱卫会负责做好每周五下午开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切实加大对各单位按照划定区域进行大扫除的监督检查工作,县政府办、保洁办参与,重点突出城中村、城郊村的督促检查。
(二)道路整治。民小公路项目办负责做好工业园主干道路及民小公路民和段两侧残垣断壁拆除工作,及时清运周边施工及拆迁建筑垃圾;工业园主干道路与川下公路重合部分路段及时平整、铺沙,便道整修,并要及时洒水抑制扬尘。各标段施工单位要按照标准化工地要求,重新制作各类标示、标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县交通局负责整治工业园主干道路与川下公路未重合部分路段路面的整修、铺沙及洒水抑制扬尘等工作,确保道路两侧干净整洁。以上工作务必于4月12日前完成。
(三)交通秩序整治。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整治新旧城区主次街道、体育场周边、二道沟桥至下川口桥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着力整治县城主要街道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行驶等行为,制止和处罚车辆乱停乱放,城区内缓行兜圈拉客、无证、酒后驾驶等违章行驶,以及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等行为,确保道路畅通。联合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节假日期间,从上午8时到下午6时段超载及货运车辆禁止通行工业园主干道路;四个片区巡回执法组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密度,暂将峡门片区执法人员抽调至川口片区,加大对川口片区的检查执法力度,古鄯和官亭片区巡回执法组要继续加大片区的综合执法力度。与文化旅游部门联系,绘制通往桃花源景区路线规划图,以便游客顺利抵达景区,也便于交通疏导。
(四)市容市貌整治。做好高速公路西出口至海鸿城市花园川垣大道、川垣一路至三路、体育场周边以及桃花源景区等整治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集中整治街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污水、乱摆乱设摊点、越门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并会同县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落实各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主通道两侧的越门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进行清理整顿,对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牌进行更换更新,达到井然有序的效果。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等领域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县文化旅游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环境秩序整治,对桃花源景区小商小贩要划定摊点,并做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整治工作;县文化旅游部门联系市场监管、物价、爱卫会等部门做好对农家乐等旅游接待点环境卫生、物价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同时,县文化旅游部门做好景区旅游厕所和停车场的布置,旅游厕所数量不少于10个,停车场确保景区车辆有序停放,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五)县城亮化、美化工作。做好县城亮化美化、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巡查力度。坚持做到勤巡查、勤维修、勤养护,确保全县市政管网运转正常、设施完好。及时维护路灯、亮化设施,保证设施完好无损,确保灯饰全部亮灯。对山城景观台、胡同道景观的亮化,进行必要的维修和补充。对川垣一路灯组亮化设施进行整改,川垣二路、川垣大道、南北路增加路灯亮化设施。
(六)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桃花源景区的宣传报道工作。县委宣传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做好桃花旅游景区的宣传报道工作。文化旅游部门对赏花时间、旅游线路等在青海日报、海东时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登报宣传,印制旅游指南,指明就餐地点,设立投诉电话(包含交警、运管、卫生、物价、城管等)。
四、整治时间
2016年4月7日至5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要充分认识加强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做到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快速有序进行,使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乡镇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动员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城及桃花源景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验收,严格考核,严格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务进展情况、完成质量、存在问题等,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对拒不整改和直接影响整治效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赏花游客提供干净、整洁、有序的旅游服务环境,进一步彰显我县东部门户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