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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民和县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 民政办〔2015〕11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9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民和县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9

 

 

民和县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

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7

 

为加强城镇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城镇地下管线应急防灾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计建设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4173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67号)、《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海东市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55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底,县城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统一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年内实现县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数据协同共享,监管指挥快速准确,评价考核有据可依,最终实现全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网格化、高效化、长效化。

二、工作要求

通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话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和,形成地上地下全覆盖的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新模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对规划区数据进行录入,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预接口。各管线单位负责管线及附属市政设施总体规划、基本数据收集、相关技术规程、地下管线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础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地下管线建设提供主要依据。

三、建设内容

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原则,统一坐标系统和技术标准,制定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交换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汇总并提交目录清单,充分利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尽快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预留通用接口。有效利用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现状进行快速查询和综合分析,为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更新,及时将城镇地下管线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为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提供支撑。

(一)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2015年底前,以《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为指导完成地下给水、排水、供热、燃气、输油、通信、公安、电力、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的基础信息普查和隐患排查。管线基础信息普查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隐患排查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摸清底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二)城市部事件(市政设施)普查:2015年底前,以国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GB\T30428.2-2013)中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交通设施类、市容环境设施类、园林绿化设施类、其他部件类以及本地的扩展部件类)和六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以及本地的扩展事件类)为基本内容,完成城市部件普查,建立底数清、责任明确的管理档案。

(三)综合监管平台建设:2015年底前,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县城规划区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四、实施方案

(一)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范围。地下管线、隐患点排、城市部件普查范围覆盖县城规划区范围,包括建成区所有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城市管理面积约23平方公里,管线总长920公里。

(二)地下管线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根据海东市建设的数字化城市平台工作要求,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监管系统,各管线单位建立监管平台并预留接口,打造城乡建设领域互联互通、统一技术结构的信息化基础平台。

(三)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各成员单位尽快完地下管线、市政设施普查和隐患排查,建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实施地下管线和市政设施普查,住建部门组织做好普查成果验收、归档移交和保密保管工作。普查工作要以供水、排水(含雨水管、污水管及雨污合流管)、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市政设施为重点,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彻底掌握地上设施和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并就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查实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础信息,了解掌握各类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地下管线的普查成果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确保县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对于已经实施了或正在实施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县地下管线综合监管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上报、信息共享、研判分析。

(五)项目建设实施周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从20157月开始,至20163月底结束。氛围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和摸底调查阶段(20157月)。

1)建立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大会,收集各专业部门管线图纸资料。

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2、普查建设阶段(20158月至201512月底)。

1)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行业制定普查建设方案,包住建局评审通过后实施。

2)各成员单位确定与县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接共享方案,明确系统对接方式,201510月底之前,各成员单位通过县信息系统实现部分成果数据上报工作。

3201511月至12月底,县住建局负责汇总各自普查资料通过市信息系统上报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并组织验收。

3、验收归档阶段(201611日至20163月底)。完成数据普查完善工作,做好数据管理和归档工作。同时,做好系统投入运行准备工作。

4、正式运行和提升阶段(20164月至201612月)。围绕县城地下管线管理全覆盖、规范化、标准化、网格化和精细化的总体目标,通过建设集管线、市政设施普查、事故隐患排查、数据入库管理、数据维护更新、地下管线精细化管理以及为领导和专业部门提供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为各专业部门审批、应急突发状况调度以及领导的决策提供辅助支撑服务的长效化运行。

六、经费预算:

1)普查经费按每平米2500元计,共920公里,需230万元。

2)地下管线数据建设库20万元,地形建库20万元,计:40万元。

3)开发系统110万元。

4)三维建模:50万元,总计各项费用:430万元。

七、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数据普查、隐患排查和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把关工作,加快数据普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标准的制定,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发改局:负责将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项目投资计划方案。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及投资计划,负责工业园管线指导和监督检查。

财政局:保障普查经费的拨付,依据县发改局的投资计划,下达资金预算,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管线单位:负责管线及附属市政设施普查,制定管线建设总体规划、对管线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向县住建部门提供各自的普查成果。

保密、驻军单位、驻县企业等部门要支持地方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建立统一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良泰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孙瑞平任副组长,以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文体广电局、电信局、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军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永红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科学制定方案。围绕县城实现全覆盖、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和精细化管理,结合各单位职责,按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制定和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上成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工作督导组,负责实施督导工作,督导各管线单位各阶段开展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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