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和县县城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18日
民和县县城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塑造文明、繁荣、整洁、有序的民和新形象,根据《民和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民办发〔2015〕 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载体,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管理为主线,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全民动员,部门联动,大力改善县城市容环境和人居条件,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县城环境综合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治理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和街道秩序为重点,努力搞好县城美化、亮化、净化、绿化、秩序化,切实改善县城各主次街道及临街门店、集贸市场、居民生活区等的环境卫生和市场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县城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县城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军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吕春生 县交通局局长
许炳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柳智岩 县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安国慧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
张 玺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黎 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永红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韩冀皖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马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冀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实施等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城主次街道、广场、居民生活区和城中城郊村等环境卫生净化工作,集中整治街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污水、乱摆摊点、越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及时维护路灯、亮化设施,保证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转。检查各经营门店的招牌及户外广告,确保规范、整洁、美观,责成不规范设置招牌及户外广告的及时整修和更换。查处在街头散发广告的违法行为,做好县城日常保洁、垃圾清运、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县城交通整治,着力整治县城主次街道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行驶等行为,制止和处罚车辆乱停乱放,城区内缓行兜圈拉客、无证、酒后驾驶等违章行驶,以及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等行为,严格规范摩的定点候车。积极配合县城管部门对违章违法的门店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取证工作,及时查处和处罚妨碍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行为。加强街道巡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政设施和亮化灯饰的不法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出租车辆和客运班车管理,主要解决出租车无序停放、超范围运营,客运班车随意上下乘客、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造成街道车辆拥挤、交通不畅等问题,合理设置公交站亭,取缔不合理站亭并对公交站亭进行美化、亮化。同时,搞好车站、候车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
县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各市场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取缔各市场门口的外溢摊点和流窜摊点,查处沿街门店、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县城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城区内单位和店铺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小区及公共场所消毒灭菌工作,特别要抓好农贸市场、饭馆、宾馆、饮食店、粮库、医院等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并做好效果考核评价。对县城各食品经营场所和饮食摊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负责检查各餐饮门店餐厨垃圾二次污染现象,对不符合餐饮营业条件的限期整改或吊销有关证照,负责搞好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环境卫生及医疗垃圾的处理。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对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规范节日文化活动及文化场所管理。
四、整治时间
从2015年6月25日开始,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有关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切实将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真正纳入到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具体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成立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冀皖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许炳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城管局(10人)、公安局(5人)、交通局(3)人、卫计局(2人)、工商局(2人)、文广局(1人)。
1、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办法,长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紧密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体提高。
2、联合执法办法。对以下十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公共场所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的;(2)违规占道乱摆乱设、乱堆乱放物品、占道经营的;(3)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板车等非机动车未按划线或指定地点停放的,或公交车辆未按站、点停靠的;(4)在临街建筑屋墙面、杆线、果皮箱、垃圾房、广告牌有乱写乱画的;(5)乱搭乱建棚亭、乱拉乱挂乱晒物品的;(6)建筑工地无围挡作业,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机具施工的;(7)毁坏花草树木、公共绿地的;(8)毁坏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客运、燃气等公用设施的;(9)机动车辆超速等违章行驶和乱停乱放的;(10)客运车辆兜圈载客,扰乱县城交通秩序的。同时,按照《民和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交通、卫生、工商、治安管理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严管重罚。
3、执法车辆抽调。城管局2辆,公安局1辆,交通局1辆,卫生局1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细化任务,切实做到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快速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原则上要有执法资格,工作能力较强。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期间服从领导、服从安排、遵守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手机不得关机。各单位抽调人员名单于2015年6月24日前上报县城市管理局,整治期间原单位原则上不安排业务工作,到县城市管理局签到上岗。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活动,积极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在全县形成强势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新旧城区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阻碍整治工作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以及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和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等进行曝光批评,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县城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城的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要严格考核,严格要求,充分了解、掌握各单位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状况、存在问题等,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要通报批评,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拒不整改和直接影响整治效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