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民和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5日
民和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
2015年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全国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监督指导能力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一)易燃易爆企业。以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等情况。
责任主体: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安局。
(二)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公共娱乐、医疗、福利、养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年度检测,储备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四个能力”建设,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等情况。
责任主体: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交通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
(三)文物古建筑。以寺院、博物馆、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储备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类寺院消防服务室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等情况。
责任主体: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公安局。
(四)重点行业。以安监、经商、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规划等行业部门为重点,主要检查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综合考评内容,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督促教育、民政、工商、文化、卫生等行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住建、工商、安监、发改、经商等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享应用机制等情况。
责任主体:综治办,监察局。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储备灭火药剂、消防急救和防护用品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责任主体: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公安局。
(六)农村、社区。以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为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把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消防改造、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家庭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开展情况;核查政府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乡镇建立消防工作管理办公室,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达标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办,公安局。
(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2014年判定立案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责任主体: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乡镇排查、单位自查、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乡镇全面排查: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单位开展自查:督促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等单位、场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部门联合检查:组织安监、工商、经商、文化、文物、教育、旅游、民宗、国资、住建、民政、卫计等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的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瑞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积谦
县民宗局局长
田军正
县住建局局长
罗平祥 县经商局局长
吕春生 县交通局局长
李清林 县教育局局长
张 玺
县卫计局局长
黎 峰
县文广局局长
李俱仁 县民政局局长
安国慧 县食药局局长
马成文 县旅游局局长
李文贤 县监察局局长
李振明 县安监局局长
白文才 县综治办主任
柳智岩 县工商局局长
董永涛 县质监局局长
各乡镇主管安全生产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落实方法
(一)推动政府部门落实消防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消防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消防检查,卫计部门牵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检查,工商、经商部门牵头开展商场市场消防检查,食药、文广、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宾馆饭店、文化活动场所,民宗、文广部门牵头开展寺院、文物古建筑等消防检查,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车站、运输行业等消防检查,住建、交通、质监部门牵头开展违章建筑,施工工地彩钢房,外墙保温等消防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向有关单位作出专题报告,提请县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并实施共同整治。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消防工作双向联络制度,督促每个行业系统明确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
(二)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发动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承诺消防安全,推动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部门要分级、分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全员培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单位当场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单位制定具体隐患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人员,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本方案明确的整治措施,依法予以查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孙瑞平任组长的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行动,立即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要将此次检查行动列为当前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切实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单位,深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真正查出问题,取得实效,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将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全县重点工作,县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对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思想不重视,未及时制定方案,检查不深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为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灾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事件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检查方案及检查人员名单于6月18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这次执法检查的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30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检查情况,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将相关检查记录表和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2.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3.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台账
4.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台账
5.文物古建筑排查台账
6.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
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8.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9.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附件1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地区: 统计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社会单位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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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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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召开会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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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
带队检查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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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合检查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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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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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企业
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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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
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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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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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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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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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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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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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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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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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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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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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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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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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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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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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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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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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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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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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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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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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设施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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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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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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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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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镇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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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制镇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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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消火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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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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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站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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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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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专职消防队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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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消防文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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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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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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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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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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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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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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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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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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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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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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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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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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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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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建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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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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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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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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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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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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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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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数据为自2015年5月20日至填报当日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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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地区: 统计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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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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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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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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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社会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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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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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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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三停”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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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查封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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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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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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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社会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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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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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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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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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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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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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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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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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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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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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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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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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消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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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目标人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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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消防提示短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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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发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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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发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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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八进”宣传(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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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校消防教育活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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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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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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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电视、报刊播出专题报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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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五人一室”消防培训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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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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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火车、公交固定、移动播放终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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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场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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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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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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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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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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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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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数据为2015年5月20日至填报当日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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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台账
填报地区: 统计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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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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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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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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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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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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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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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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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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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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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各地存档备查,数据为2015年5月20日至统计当日累计数。
附件4
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台账
填报地区: 统计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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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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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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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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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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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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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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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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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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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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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各地存档备查,数据为2015年5月20日至统计当日累计数。
附件5
文物古建筑排查台账
填报地区: 统计时间: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项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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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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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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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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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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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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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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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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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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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各地存档备查,数据为2015年5月20日至统计当日累计数。
附件6
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
我是
(单位名称、印章)消防安全责任人,我单位已按照《青海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