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民和县湟水流域抗旱造林实验林场和森防站管护用房电力设施移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林发〔2024〕14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湟水流域抗旱造林实验林场和森防站管护用房电力设施移建项目
二、实施单位
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川口镇川口村
五、建设内容
新建1基呼称高36米的双回路耐张铁塔。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7万元,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资金17万元,其他资金30万元。
七、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要加快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