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民和县乡村振兴监督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纪办〔2024〕2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乡村振兴监督人才培训项目
二、实施单位
县纪委监委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四、培训地点
县委党校
五、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村(社区)监委主任,县委讲师团成员,融媒体中心相关人员及自媒体记者,共计424人。
(二)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如何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的实践与思考等内容。
(三)培训分期。共分2期进行培训,每期2天,每期212人。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资金。
七、工作要求
请你委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要加快培训进度,提高培训质量,按时拨付资金,有效发挥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资金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