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
关于民和县核桃庄乡陶家等村灌溉水渠
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55 发文字号: 民政﹝2023﹞26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县核桃庄乡陶家等村灌溉水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3〕52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核桃庄乡陶家等村灌溉水渠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9.02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第二批)83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监管单位

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核桃庄乡陶家村、五方村、堡子村、安家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维修渡槽2座以及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07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7日印发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