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县核桃庄乡陶家等村灌溉水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3〕52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核桃庄乡陶家等村灌溉水渠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9.02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第二批)83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监管单位
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核桃庄乡陶家村、五方村、堡子村、安家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维修渡槽2座以及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