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马晓瑜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牛周羊杰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统计调查、财政税收、金融监管、交通运输、机关事务、外事、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地方志编纂、人民防空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统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金融办),县和融集团;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商联、保险公司、税务局、人行民和支行、工行民和支行、建行民和支行、农行民和支行、农发行民和支行、青海银行民和支行、邮储银行民和支行、民和农商银行、乐都三江村镇银行民和支行。
孙伟副县长:协助吴忠禄同志抓好脱贫巩固、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方面工作。
王三山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务输出、机构编制管理、工业经济、信息产业、国资监管、数字经济、通信管理、招商引资、商务流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局、数字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文物局)、广播电视局。
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委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文联,国网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公司、中石油民和分公司、中石化民和分公司。
焦兴龙副县长:负责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自然资源局(移民安置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吴忠禄副县长:负责教育、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供销、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水利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民族宗教事务局,龙浩集团。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科协,国家统计局民和调查队,县气象局、烟草专卖局。
李永宏副县长:负责公安、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司法、来信来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信访局、海西诺木洪农场民和籍农民服务中心。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武装部、武警中队。
涂志毅副县长:协助吴忠禄同志抓好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协助牛周羊杰同志抓好税收方面工作。
各副县长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牛周羊杰、孙伟、王三山同志互补,焦兴龙、李永宏同志互补,吴忠禄、涂志毅同志互补。互补副县长均不在时,由马晓瑜同志负责协调。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抄送:县人大办,政协办,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工业园管 委会,县委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