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川口镇南庄子村大草沟截污纳管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住建〔2023〕10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川口镇南庄子村大草沟截污纳管工程
二、建设内容
在川口镇南庄子村大草沟沿线新建截污管道及农户出户排水管道2公里,整治周边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15处。
三、项目投资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427.13万元。其中,工程费400.2万元,均为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其它费用26.93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四、建设期限
(一)准备阶段(2023年6月初—6月中旬)。委托有资质的设计编制单位完成项目施工设计等前期方案,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下旬—10月底)。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计划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三)验收阶段(2023年11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交工前的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县乡村振兴、发改、财政等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交工验收。
五、相关要求
请你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四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避免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尽快施工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川口镇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