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
关于民和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黄河彩篮”灵芝种植基地及生产加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1-00036 发文字号: 民政﹝2021﹞29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局《关于民和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黄河彩篮”灵芝种植基地及生产加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1〕375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民和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黄河彩篮”灵芝种植基地及生产加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西沟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西沟乡复兴村

三、建设内容

新建1000平方米的菌棒加工车间。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00万元,金来源为2021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

五、工作要求

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29

 

 

 

 

 

 

 

 

                              

抄送: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西沟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9日印发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