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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2022年,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政务公开条例》(国办发〔2008〕3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拓展公开渠道,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总体情况

我局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及时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1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及时将预决算信息公开包括县本级预决算报告、草案(含说明)、调整预算报告以及县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进行了公开,全县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实现100%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包括财政收支、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房租减免、惠企政策、财政补贴、会计考试、疫情防控等信息。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公布的32项涉企收费均为中央立项,省定收费“零收费”。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坚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3件,其中依申请公开系统22件,申请人均为社会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收支情况等相关信息,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了受理、转办、督办,并给予了妥善回复。

二是坚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2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夯实制度机制保障基础。明确局机关各科室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夯实公开主体责任。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2212月28日,我局通过财政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发表信息、报送我局工作开展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6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76条,财政资金下达75条,政府采购相关信息276条(其中:采购需求信息公告135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41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海东)共发布40条信息。其中:                              黑名单自然人19条;行政许可信息法人和个体工商户1条;监督检查信息法人和个体工商户19条(代理记账公司检查7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7条,存量资金检查5条);行政处罚信息法人和个体工商户1条。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日常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确定具体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相关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上网公开,相关科室负责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局办公室通过政务系统,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办理政务公开相关事项,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穗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栏目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网上调查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改进不足,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作用。一 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力争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切实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多渠道、多维度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的各项财政政策,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涉财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财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 及时 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