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设立交通秩序严管街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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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聚焦“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以“平安建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8月7日起,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川垣新区人民街路段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严管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三、严管对象:两轮、三轮摩托车,两轮、三轮电动车及共享单车1.驾驶(骑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3.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加塞、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非法改装、“炸街”扰民; 对以上严管重点违法行为车辆在川垣新区人民街路段行驶的,交警大队将严厉打击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972--858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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