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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工作汇报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7日    

各位领导:

大家好!下面,我就民和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为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加快城镇化进程打下坚实的基础。自2008年以来省、市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任务23684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87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2718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216户。截至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我们通过新建、配建等方式已完成7438套;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新建安置房、货币化安置、综合整治改造等方式,已实施完成6500户,正在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6218户。

二、2016年上半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016年,省、市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2000户,分3个片区建设。一是实施旧城区综合整治改造,从川口镇东大街汽车站以西,大十字以南至原县铁家属院共1040户,涉及旧住宅区19个,32幢楼盘,截至目前,综合整治改造方案委托设计院已编制完成,并省建设厅规划处评审通过,现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6月份开工建设。二是川垣南路100亩、105亩区新建安置房400套,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等工作,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现进行施工图设计;三是实施货币化安置560户,主要安置川海大桥、红东路、翠泉二路等公益事业建设中的拆迁户,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续建项目5个,即:史纳棚户区改造、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川垣南路 105亩区保障性住房项目、2015年乡镇公租房、2015年喇家遗址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史纳棚户区改造A9地块12幢楼盘全部主体封顶,A7地块主体封顶5幢,现进行安装装饰工程施工,7幢因拆迁影响尚未开工;驮岭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封顶20幢,主体施工6幢,现进行安装装饰工程施工,3幢因拆迁影响尚未开工;川垣南路105亩区保障性住房已完工11幢,主体封顶8幢现进行安装装饰工程施工,2幢尚未开工建设;喇家遗址安置区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现进行图审阶段。

二、取得的成效

近几来,我县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拉动县域经济的重要举措来抓,项目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举全县之力,聚各方之财,共同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大力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2010年以来,我县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的方式,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新建与综合整治改造相结合,廉租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等多种措施,实施旧城区下集场、原民和一中、山城村、红卫村、原农业局等8个片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拆院上楼,拆旧新建,使城中村农户改善了居住条件,同时有效改变了旧城区脏、乱、差以及治安混乱的局面。截至目前,通过新建安置房,商品住宅小区配建安置房,货币化安置,综合整治等方式完成了65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使2.5万人从棚户区改造政策中收益,尚有4218户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从根本上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有力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为我县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大量建设用地,有效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平稳发展,并吸纳了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建设,有效拉动了全县固定资产增长。

(三)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以自主灵活的安置方式,切实解决了拆迁难的问题。我们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尊重拆迁户的意愿和自主权,灵活采取集中安置,居民自由支配补偿款,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等方式,实现了安置方式固定化向多元化的转变,既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化解了拆迁与安置的矛盾,实现了居民、政府双赢的目标。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快了棚户区改造步伐。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双轮驱动”,加快新旧城区改造步伐。我县旧城区房屋结构多为砖混及土木结构为主,建筑质量差,建设年限长,加之旧城区人口构成复杂,棚户区改造较为困难。为解决旧城区脏、乱、差的面貌,我们采取引进有实力的开发企业,由政府主导组织拆迁,结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申报项目专项基金等方式大力推进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下集场片区、原民和一中片区、山城城中村改造、红卫村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有力推进了旧城区改造。

四、资金使用及筹措情况

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县政府将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项目建投资金严格实行“四专”(专款、专户、专用、转账)管理,并要求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截至目前,中央、省、市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8亿元,县级配套6800万元,从2014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给予大力资金支持,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下拨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4.5亿元,农业发展银行下拨城中村改造贷款资金2亿元,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力加快了棚户区改造步伐。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棚户区改造步伐缓慢,有待进一步加快。我县棚户区改造重点是旧城区改造和史纳、驮岭片区城中村改造,旧城区住房密集,片区分布广,基础配套跟不上,加之拆迁难度大,开发商投资信心不足,使棚户区改造步伐缓慢。

二是政府集中新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史纳、驮岭片区建设规模大,资金投入多,融资渠道不畅,拆迁、建投资金筹措难,加之县财政薄弱,配套资金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史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三纵八横”道路建设缓慢,使已建成的住房无法入住。

四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及银行贷款限制,居民及农民购买保障房积极性不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下一步我们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使棚户区改造建设有资金保障。

(二)加强对史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区域内道路建设,使已建成的住房尽快入住。

(三)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出售产权宣传力度,尽快回笼资金,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