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9时,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靳雪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大会常务主席赵雄、靳雪宏、沙德林、贾志军、包钧泰、周永明、郎金莲在主席台就座。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郎金莲主持大会。担任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郎金莲、孙玉林、冶克明、景存山、石全友、乔成军、朱进成、朱培忠、李增科、冶振英、张秀梅、张松萍在前排就座。
靳雪宏在报告中说,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发展主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兰西经济区现代化区位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一是适应发展要求,立法思路有了新变化。二是改进监督工作,监督实效得到新提升。三是保障依法履职,代表工作呈现新活力。四是强化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五是提高履职能力,自身建设有了新进步。
靳雪宏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更加注重推动转型跨越,更加注重推动民生改善,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为加快推进兰西经济区现代化区位中心城市建设,彰显青海东部门户新形象,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靳雪宏强调,围绕上述目标,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主动融入大局,进一步凝聚监督正能量。要把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作为重大责任,加强对经济领域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全力促进实力门户、靓丽门户、活力门户建设。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助推民生改善,促进幸福门户建设。二是充分保障代表权利,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德林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玉栋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永明作的《关于废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决定(草案)》说明。表决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作者: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