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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来源:    时间:2011年03月01日    
 
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前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王春山
2011年3月1日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任务,动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前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刚才,县畜牧局局长张春晓同志宣读了《民和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方案》,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原平衡奖励和生产补助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草原保护,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和惠民政策,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涉及22个乡镇312个行政村,关系到7万多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十分迫切和重要。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既要全面调查了解草原、牲畜的基本情况,摸清农户、人口以及经济社会现状,还要搜集整理历史形成的资料数据,把两者结合起来,把各类资料收集完整,为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提供可靠的依据。如果前期工作做的不深不实不细,势必影响我们今后的具体操作,很有可能对广大农民群众增收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和研究可能遇到的复杂矛盾和问题,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地要求,要在3月10日前全面完成推进草原承包、划定禁牧区域、核定载畜量、核实农户数量、基本草原划定、搜集整理本底资料、建立电子档案系统等七项前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一)抓好草原承包落实工作。要按照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落实工作,这项工作既是前提,也是基础。从目前来看,我县承包到户的草原面积很小,大多数草原还没有承包。已经承包的草原还存在手续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对草原承包现状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并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严格按照《青海省草原承包办法》和省政府即将颁布的《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实施意见》做好完善工作,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将草原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一家一户,明确权属、界线,落实责任、义务,补发草原使用证,补签承包合同,确保草场承包工作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同步进行,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划定禁牧区域。划定禁牧区是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核心和重点,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畜牧、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调研工作,认真吃透政策精神,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合理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将禁牧面积和地块落实到乡、村、户,明确四至界限,并在村委会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上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严格落实基本草原制度。基本草原是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和农民扶贫致富的重要物质基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要按照《草原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划定基本草原使用范围,建立基本草原使用制度,确保基本草原用途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要将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全部纳入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并按照县级1:10万、乡级1:5万比例尺全部转绘上图,对相关内容做详细标注和说明。
(四)合理确定草原载畜量。核定草原载畜量是建立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的关键。畜牧、林业、农业等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草原、牲畜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标准,结合我县天然草原可食牧草产量、利用率、再生率等指标,以户为单位,合理核定辖区内理论载畜量。并结合草原实际载畜量情况,确保草畜平衡点,核定超载牲畜头数,积极推行舍饲圈养,确保完成禁牧一次性到位、草畜平衡三年实现的阶段性目标。
核实确定农户数量。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农户数量的核定,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各乡镇和畜牧等部门对辖区内已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农户(联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户进行核实,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六)建立电子档案。本底资料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及绩效考核的基础。要高度重视草原资源、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及现状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既要充分利用原有资料,还要注意补充调查,并按照农业部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牧户信息采集系统要求制定专人进行电子录入,全面建立电子档案系统。
另外,在全面做好前期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分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研究补奖机制对我县主要畜产品供给、农民收入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认真听取和吸收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奠定基础。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时间紧、要求严、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务必做到领导、组织、工作三到位,任务、目标、责任三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已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财政、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畜牧、发改、财政、国土、林业、农科、水利、民政、统计、审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局,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好前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做好前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要严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入户宣讲、召开座谈会、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及时传递政策信息,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的各项内容,尤其是给农民群众讲清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标准,目前国家已公布的禁牧补助每亩6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1.5元的标准是根据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的134亿元资金,分摊到8省区264个牧区县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平均补助标准。具体的标准待国务院正式文件出台后,结合当地实际来确定。要正确宣传引导,扎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后顾之忧,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有效投入机制。在合理用好省级财政拨付的前期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结合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积极筹措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各乡镇务必于3月6日前上报前期工作的各类资料,确保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将组成工作督查组,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限期督促整改,对影响工作大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同志们,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推进畜牧业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机遇,是又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我们一定要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饱满的工作热情,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