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县长石建军: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调查、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财政税收、金融监管、机关事务、外事、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地方志编纂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和融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民和调查队、海东市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保险公司、工商联、税务局、人行民和支行、工行民和支行、建行民和支行、农行民和支行、农发行民和支行、青海银行民和支行、邮储银行民和支行、民和农商银行、乐都三江村镇银行民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