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焦兴龙:负责住房建设、城市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革、国资监管、数字经济、通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发展局)。
联系民和工业园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