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焦兴龙:
负责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城乡建设、水利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移民安置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河湖长制办公室),龙浩水务集团。
联系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