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人事信息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霍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霍瑾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马守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雷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王先庆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张文祥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孟俊胜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龙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蔡万和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锋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继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新旺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副局长;
    鄂德辉同志任海西诺木洪农场河东农场民和籍农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德寿同志任海西诺木洪农场河东农场民和籍农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月英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院院长。
免去:
    张龙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蔡万和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锋同志的海西诺木洪农场河东农场民和籍农民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继同志的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职务;
    鄂德辉同志的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德寿同志的县司法局官亭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月英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张孝端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汪福成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高霞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全青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青海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何海云同志的县司法局川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马永莉同志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院院长职务。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