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赵海民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冶学芳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
祁来元同志任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吉庆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
孟庆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国成同志任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 瑞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国栋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全青同志任县城西高级中学筹建负责人;
傅晓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二年)。
免去:
王正显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赵振斌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文汉同志县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王 政同志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职务;
李光霞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有银同志县城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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