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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有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周有瑜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何晓云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何晓云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李元同志的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职务;

焦兴龙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张连生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宁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李庆林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祁丽洁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春平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永昊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李积强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金复云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燕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招商局局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朵显英同志的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葵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马言良同志的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运行部部长职务;

王小华同志的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花同志的县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宝斌同志的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三忠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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