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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梁海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梁海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闫陆山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乔生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中川派出所所长;

孙亮亮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王裕忠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韩文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玉辉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冯明波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七级);

唐莉萍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守斌同志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归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梁海龙同志的县公安局中川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裕忠同志的县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启龙同志的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尹国平同志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许炳毅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冶秀花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邢文龙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宏毅同志的县司法局李二堡司法所所长职务;

党存爱同志的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马成喜同志的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冶海彪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枫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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