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焦兴龙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冶秀花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正科)。
免去:
焦兴龙同志的县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
李应三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青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
唐里平同志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蔡利柱同志的县高原特色农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5年5月5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工业园管
委会,县委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