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付彦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马吉仁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倪军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白海东同志任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付彦龙同志任县城市建设征地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正科,试用期一年);
马占元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吉仁同志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倪军同志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工业园管委会,县委各部门,省、地驻县各单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