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塑造青海东部门户新形象,彰显民和文明风貌,根据海东市关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融资方案和贫困村退出实际需要,2017年我县确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111个村。为积极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扎实稳妥地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总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加快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支撑,全面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有坚实的产业支撑、有优美的田园风光、有整洁的生活环境、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幸福的生活指数、有坚强的领导班子”的美丽乡村新“六有”标准,把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乡村景观设计科学,房屋建筑体现当地民风民俗的高原美丽乡村。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传统文化节日、民俗文化、农耕文化,挖掘和传承乡土文化。培育新型农民,大幅提升农民素质,优化公共服务,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形成人人安居乐业,家家幸福美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田园美、生活美、村庄美的要求,我县已建成美丽乡村85个(其中贫困村31个),2017年拟建111个美丽乡村,涉及150349人31589户。111个美丽乡村建设借鉴陕西省柞水县等考察地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将旅游等产业定位为美丽乡村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围绕松山景区打造松山美丽乡村,围绕峡门水库景区打造直沟美丽乡村,围绕天井峡景区打造凉坪美丽乡村,围绕东沟瀑布景区打造红崖子美丽乡村,围绕七里寺药水泉景区打造山庄美丽乡村,围绕炳灵寺库区打造峡口美丽乡村,围绕永录民俗博物馆景区打造山庄美丽乡村, 围绕桃花源景区打造下川口美丽乡村,围绕翠泉饮食一条街打造翠泉美丽乡村,共9个行政村为2017年美丽乡村县级示范村。川口镇果园村,巴州镇下马家村、万泉堡村、上马家村、祁家村,西沟乡南垣村,满坪镇大庄村,前河乡张家寺村,新民乡千户湾村,松树乡松树村,大庄乡台集村等11 个行政村为填平补齐建设村。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搞好具有可操作性的村级规划。一是要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改观贫困乡村面貌。规划要因地制宜,注重体现乡村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效对接,通过组建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和集约经营,努力使农民在脱贫攻坚中成为乡村旅游产业的经营和收益主体,积极探索将文化创意产业植入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构建“乡村旅游+创意消费”的发展模式。二是要与保护地方个体特色相结合,凸显美丽乡村个性。要因村规划和设计,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体现特色,切忌千村一面,千篇一律。在编制规划和实施建设过程中,对有特色的木大门、夯土墙、古名居等要加以保护。三是要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美丽乡村品味。治理好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加强村容村貌管理,注重乡土气息、文化根脉等内涵,加强对乡土、农耕、美食等地方特色文化进行挖掘包装,注重建筑材料、花草树木和灯光灯带的选择搭配,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将文化元素渗透到农家乐及特色居民改造建设中,着力提升美丽乡村品位。
(二)群众主体原则。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将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共建美丽乡村的主人翁意识和创造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立足群众需求谋划美丽乡村建设,教育引导群众服从规划、顾全大局,配合做好征地拆迁、道路贯通、“六乱整治”等工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使群众真正受益。
(三)分工协作原则。建立“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配合,群众、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扶贫开发、环境整治、发展主导产业结合起来,整合水务、交通、林业、农牧、环保、民政等部门的项目,及时跟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投入,分批实施,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加快村庄整体发展进程。
(四)因地制宜原则。在建设中,既要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还要在做精做细乡村特色上做足文章,因地制宜,尊重差异,切实保护好一批独具特色的古村落,把优秀的乡村文化发扬光大。花园建设、村级活动场所等建筑风格、颜色要与美丽乡村整体融合,决不搞同质化建设和标准化裁剪、改造乡村,在加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亮化等工作的同时,对村内完好的夯土墙、有特色的大门等要修缮保护。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庄的肌理更清晰,村庄的传统特色更凸显,村庄环境更优美,使人能够记得住乡愁,避免清一色的砖墙铁大门的同质化现象。
(五)结对共建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做好与县党政机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衔接和沟通,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投资投劳,结对参与我县美丽乡村建设。
(六)产业主导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修建日光节能温室、畜棚,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农民技能培训,有条件的村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交通运输、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等二、三产业,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四、建设内容
我县2017年拟建111个美丽乡村,按照“五个全覆盖”的规划要求,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农户围墙、大门改造全覆盖,有建房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户危旧房改造全覆盖,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村级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以治理“六乱”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并突出对示范村、重点村特色建设。
(一)注重生态,搞好绿化,协调呈现美丽乡村特色。美丽乡村村级活动场所一村一特色,充分体现民族风味,围墙进行立面粉饰,统一色调,大门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结合村庄特点搞好村庄、道路、庭院等绿化,庭院绿化以观赏性花卉为主,村庄、道路绿化以松树、香花槐、垂柳等为主,荒山荒坡以柠条、沙柳、沙枣等树种为主,从而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二)加大投资,升级规划,着力提升美丽乡村档次。9个县级示范美丽乡村主要实施景区购物餐饮一条街、游客服务中心、太阳能路灯、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加大投资高标准建设文化广场及景观节点(亭台、长廊、木栈道等)建设,打造以旅游为主的美丽乡村。
(三)统筹兼顾,综合整治,倾心打造美丽乡村品味。美丽乡村建设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厕所的排粪口不得直接朝向村庄道路和公共空间,进行封闭改造;牲畜棚圈要做到整洁干净;对有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各种空中线路进行整治,屋顶杂物全部清理;广场周围及主巷道两侧暴露垃圾、建筑余土、房前屋后杂草以及堆放的废旧物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填埋,禁止在村主巷道两旁随意倾倒垃圾,乡镇要经常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旁干净整齐。
五、建设形式
11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要落实政府引导、村为主体、群众参与、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9个县级示范村由4名县级领导包抓,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和商务局等8个单位帮扶建设。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齐抓共建,尽职尽责,根据各自职能范围,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程序齐全规范(项目的设计、预算、招投标、地勘、监理等)。
2017年继续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进行试点建设,大门按每座4000元进行补助,围墙按每米200元进行补助。村道硬化、人畜饮水、水渠、防洪堤、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等工程有相关部门建设。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编制村级规划,并组织实施9个县级示范村和20个重点村建设项目,实施111个美丽乡村的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其它71个建设村和11个填平补齐村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建设。
六、资金来源
共投资9.3亿元,其中从国开行贷款6亿元,农发行贷款3.3亿元。国开行贷款6亿元,用于危旧房改造投资23807万元(其中全县125个贫困村危实施旧房改造3259户,投资14666万元;2016年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3381户,每户补助2万元,投资6762万元;2016年实施的7930户危旧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2379万元)。美丽乡村(贫困村)建设投资36193万元。农发行贷款3.3亿元,其中危旧房改造投资5500万元,美丽乡村投资27500万元。
七、建设美丽乡村投资情况
111个美丽乡村计划总投资63693万元。9个县级示范美丽乡村计划每村平均投资2000万元,计18000万元;20个重点建设美丽乡村计划每村平均投资600万元,计12000万元;11个填平补齐村计划每村平均投资400万元,计4400万元。71个其他建设村计划每村平均投资300万元,计21300万元;村级规划计划投资1290万元,其中9个县级示范村村级规划每村30万元,计270万元,其余102个村村级规划每村10万元,计1020万元;6660万元作为机动资金打造美丽乡村亮点,43万元用于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经费。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顺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2017年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民和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鲁辉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心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 军 县政府副县长
田军正 县政府副县长
冶 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廷喜 县委办公室主任
马万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胜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曹志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冶玉恒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智安 县财政局局长
霍迎杰 县监察局局长
严玉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万顺 县审计局局长
陈 洪 县农牧局局长
白相云 县民政局局长
景存山 县林业局局长
张全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振明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冶克明 县教育局局长
赵成莲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鄂福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黎 峰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罗平祥 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马成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文伟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冶继辉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戴占祥 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全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峰 县水务局局长
焦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吉仁 县供销联社主任
闻 杰 县电信局局长
蒲 寅 县供电公司经理
祝显军 中国移动民和分公司总经理
袁志诚 中国联通民和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新农村服务中心,冶继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关事宜,制定目标考核办法,促进责任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报道工作。
县委组织部:督查美丽乡村工作进展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拨付省、市、县财政资金,保证建投资金及时到位,并争取专项资金。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整合相关部门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
县农牧局:负责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制定项目村产业发展及养殖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和养殖业发展项目向项目村倾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民技能培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危旧房改造项目督促指导。
县水务局:负责灌溉水渠、人畜饮水项目建设,并做好村庄周边河道整治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争取和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配备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箱等垃圾收集设施,修建村内公共厕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美丽乡村村道硬化任务及桥、涵建设。
县民政局:负责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建设,配套村级卫生室、文化站。
县林业局:负责道路、广场等重点区域绿化,指导农户实施庭院绿化。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美丽乡村医务室设施配套。
县教育局:积极争取美丽乡村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项目,负责村级小学大门、围墙的整治工作,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及器材。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审核审批,按规划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动自然村落整合与农户相对集中居住。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打造旅游村落,做好文体活动器材及图书配备。
县工业和商务局、供销联社:负责商业网点建设。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美丽乡村贫困村扶贫项目。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111个美丽乡村进行村级规划编制,并实施建设9个县级示范村和20个重点村。实施111个美丽乡村的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做好美丽乡村所有建设项目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汇总建设数据。
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负责实施美丽乡村环境保洁工作。
县移民安置局:负责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争取及建设。
县供电公司:根据需要新增变台、低压线路改造。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根据需要建设通信设施及网络设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所有建设项目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要求完成农户住房建设任务,负责其他村和填平补齐村的村级规划和建设;全面开展“六乱”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指导建立新农村主任效保洁机制,建立村规民约;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及时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纸质档案及网上录入工作;指导项目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九、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建设期间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6年12月10日至3月10日)。成立县、乡(镇)、村三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要求,熟悉工作流程。3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大会,3月10日前全面完成村级建设规划编制。县上和乡镇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乡镇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乡镇提前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拆除破旧房屋、断墙残壁,整修村庄道路,为项目建设打好基础;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表,4月上旬建设项目全面开工。按照进度要求,全面细化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将建设内容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时段和责任人,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施策,合力推进。
(二)实施阶段(2017年3月11日至10月10日)。按照实施方案,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群众大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协调联系,明确项目资金投向;建立健全和落实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评估工作制度。6月底,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总结经验;根据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相关文件,督促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对施工进度缓慢,不能保证按期完工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倒排工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对实施完成且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进行分阶段验收。
(三)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1日至12月28日)。组成考核验收组,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各美丽乡村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评定等次,对建设村进行总体评价;11月底,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考评体系,并做好省、市考核验收组考核验收相关准备工作。12月底,对美丽乡村建投资金进行财务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完成财务审计工作。
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美丽乡村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有关乡镇要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
(二)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宣传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标语、板报、宣传栏进行宣传造势,扩大影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各项建设的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新经验,为示范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使用建投资金。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建投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和政策文件要求拨付使用;省、市、县财政资金和共建单位的帮扶资金,要在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独立建账,并设总分类账及各项目村明细账,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各类项目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全程介入,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专项审计,对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依法从严查处;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深入各美丽乡村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工程质量,规范资金使用。
(四)精心管护工程设施。各乡镇要设立美丽乡村管理服务站,村级要有专职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对新建成的公共设施及时进行跟踪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长期使用。
附:1.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明细表
2.2017年美丽乡村县级示范村联点领导及帮扶单位
3.海东市指定27个美丽乡村及省、市、县帮扶单位
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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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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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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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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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数
|
重点村
|
村数
|
其他村
|
村数
|
填平补齐村
|
村数
|
合计
|
1
|
川口镇
|
|
|
|
|
|
|
|
果园村
|
1
|
1
|
2
|
马场垣乡
|
桃花园景区
|
下川口村
|
2
|
|
|
|
|
|
|
2
|
饮食一条街
|
翠泉村
|
3
|
核桃庄乡
|
|
|
|
排子山村
|
1
|
大库土村
|
1
|
|
|
2
|
4
|
李二堡镇
|
松山景区
|
松山村
|
1
|
下藏村
|
1
|
石庄村、马莲滩村、前庞村、邦岭村
|
4
|
|
|
6
|
5
|
巴州镇
|
|
|
|
老官坪村
|
1
|
凉儿湾村、大焦土村、下宣村、阳山村、上宣村、黄池村、杨家湾村、胡家村
|
8
|
下马家、万泉堡村、上马家村、祁家村
|
4
|
13
|
6
|
西沟乡
|
东沟瀑布景区
|
红崖子(16年追加村)
|
2
|
要先村
|
1
|
塔先村、瓦窑村、三方村、山庄村
|
4
|
南垣村
|
1
|
8
|
东沟瀑布景区
|
凉坪村
|
7
|
古鄯镇
|
七里寺药水泉景区
|
山庄村(已实施)
|
1
|
尖岭村
|
1
|
联合村
|
1
|
|
|
3
|
8
|
总堡乡
|
|
|
|
垣坡村
|
1
|
占沟村、三垣村
|
2
|
|
|
3
|
9
|
大庄乡
|
|
|
|
马家川村
|
1
|
三家湾村、李家岭村、唐卡村、韩家岭村、东山村、塔卧村、哈家圈村、高兴湾村
|
8
|
台集村
|
1
|
10
|
10
|
满坪镇
|
永录民俗博物馆景区
|
山庄村
|
1
|
清泉村
|
1
|
新建村、大滩村
|
2
|
大庄村
|
1
|
5
|
11
|
前河乡
|
|
|
|
上湾村
|
1
|
牟家寺村、卧田村
|
2
|
张家寺村
|
1
|
4
|
12
|
官亭镇
|
|
|
|
喇家村
|
1
|
光辉村、鲍家村
|
2
|
|
|
3
|
13
|
甘沟乡
|
|
|
|
民族村、解放村
|
2
|
咱干村、团结村、前进村、东山村、静宁村、峡门村
|
6
|
|
|
7
|
14
|
马营镇
|
|
|
|
王家村
|
1
|
阳山村、鲍家山村、朱家山村、马家村、马营村
|
5
|
|
|
6
|
15
|
峡门镇
|
峡门水库景区
|
直沟村
|
1
|
峡门村
|
1
|
甲子山村、巴子沟、深巴村、阳坡村
|
4
|
|
|
6
|
16
|
中川乡
|
炳灵寺库区
|
峡口村(已实施)
|
1
|
团结村
|
1
|
民主村、盘格村
|
2
|
|
|
4
|
17
|
新民乡
|
|
|
|
下川村
|
1
|
下山村、若多村、苏家庄村、毛拉山村、公巴台村、龙卧村
|
6
|
千户湾村
|
1
|
8
|
18
|
转导乡
|
|
|
|
红花村
|
1
|
王家庄村、后沟村、红合岘村、三湾村、接官岭村、后坪村、中湾村、王家山村、苏家湾村、忠孝村
|
10
|
|
|
11
|
19
|
杏儿乡
|
|
|
|
大庄村
|
1
|
乱石头村
|
1
|
|
|
2
|
20
|
隆治乡
|
|
|
|
白武家村
|
1
|
李家村
|
1
|
|
|
2
|
21
|
松树乡
|
|
|
|
湖拉海村
|
1
|
路家堡村、牙合村
|
2
|
松树村
|
1
|
4
|
|
|
|
|
9
|
|
20
|
|
71
|
|
11
|
111
|
2017年美丽乡村县级示范村联点领导及帮扶单位
|
序号
|
所在乡镇
|
县级示范村
|
联点领导
|
帮扶单位
|
备注
|
1
|
马场垣乡
|
下川口村、翠泉村
|
崔鲁辉
|
县交通运输局
|
|
2
|
古鄯镇
|
山庄村
|
县水务局
|
|
3
|
西沟乡
|
红崖子
|
王心忠
|
县财政局
|
|
4
|
凉坪村
|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
5
|
峡门镇
|
直沟村
|
田军正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李二堡镇
|
松山村
|
县国土资源局
|
|
7
|
满坪镇
|
山庄村
|
李 军
|
县工业和商务局
|
|
8
|
中川乡
|
峡口村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