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来源: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民和县统计局

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24日)

 

根据民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民和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92个,比2018年末下降8.41%从业人员1789人,比2018年末增长36.1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4.9%,零售业占55.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5.3%,零售业占54.7%(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92

1789

批发业

176

81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

3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0

11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

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7

3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

3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4

51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

44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其他批发业

5

17

零售业

216

978

综合零售

22

12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2

11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7

15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6

7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

6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1

16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

5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7

16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5

5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92

1789

内资企业

392

178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及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596.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8.2%;负债合计98774.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9倍。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6299.4万元,比2018年增长2.8倍(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32596.4

98774.9

176299.4

批发业

98068.6

70240.0

156022.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6129.7

2091.4

2350.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865.8

5132.9

8429.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92.8

246

234.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92

1153.3

601.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301.1

1507.9

2184.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6367.8

56800.9

135626.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252.2

2792.8

6230.2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567.2

514.8

364.3

零售业

34527.8

28534.9

20277.0

综合零售

4148.9

4117.5

2975.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710.9

7125.6

3732.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382.2

1297.4

1067.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512.3

2308.6

1278.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44.9

279.8

369.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692.2

3428.4

5123.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02.2

1282.1

1820.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018.9

6282.7

2671.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715.3

2412.8

1237.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2个,从业人员7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6%169.3 %(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

738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水上、航空、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邮政业

43

67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9

6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 %,其他占1.9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占0.4 %(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

738

内资企业

51

735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1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5918.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4.5%负债合计21443.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9.5%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01.4万元,比2018年增长96.9%(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5918.1

21443.9

14201.4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水上、航空、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邮政业

15381.2

14628.2

7755.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0536.9

6815.7

6446.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3个,比2018年末下降28.3%;从业人员451人,比2018年末持平。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6.5%,餐饮业占53.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9.9%,餐饮业占40.1%(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

451

住宿业

20

270

旅游饭店

6

99

一般旅馆、其他住宿业

14

171

民宿、露营地服务

-

-

餐饮业

23

181

正餐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及其他餐饮业

23

181

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

-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

 451

外商及内资企业

43

     451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98.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3.8%;负债合计761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5倍。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69.6万元,比2018年增长37.4%(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3798.1

7617.0

4469.6

住宿业

11025.8

5305.8

3328.5

旅游饭店

4320.3

1783.7

799.3

一般旅馆、其他住宿业

6705.5

3522.1

2529.2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

-

-

-

餐饮业

2772.3

2311.2

1141.1

正餐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及其他餐饮业

2772.3

2311.2

1141.1

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7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7%233.3%(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

7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

3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

3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

70

内资企业

14

70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17.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1.1%;负债合计2231.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8.1%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58.0万元,比2018年增长184.7%(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017.8

2231.2

1058.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30.9

353.6

289.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86.9

1877.6

768.8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6个,比2018年末增长12.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6个,比2018年末增长2.9%物业管理企业46个,比2018年末增长39.4 %;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4个,比2018年末下降12.5%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78人,比2018年末下降82.6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33,2018年末下降96.6%;物业管理企业1433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1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3 %40.0 %(详见表4-15)。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6

1878

房地产开发经营

36

333

物业管理

46

1433

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14

112

其他房地产业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0%(详见表4-16)。

4-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6

1878

内资企业

96

1878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40392.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26675.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9%;物业管理企业8998.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4%;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4718.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7.3%。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50660.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5 %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970.5万元,比2018年下降42.9%(详见表4-17)。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40392.4

1150660.3

79970.5

房地产开发经营

1226675.9

1143377.7

70710.9

物业管理

8998.0

6261.9

8459.8

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4718.5

1020.7

799.8

其他房地产业

-

-

-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79个,比2018年末增长28.7 %;从业人员2670人,比2018年末增长下降36.4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4.5 %,商务服务业占75.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8.2%,商务服务业占61.8%(详见表4-18)。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79

2670

租赁业

142

1019

商务服务业

437

165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 %,其他占0.12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占0.1%(详见表4-19)。

 

4-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79

2670

内资企业

578

2667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1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1887.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9.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802.2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085.0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3.7 %16.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7256.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3 %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463.9万元,比2018年下降22%(详见表4-20)。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1887.2

57256.1

31463.9

租赁业

24802.2

18114.3

14962.9

商务服务业

187085.0

39141.8

16501.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县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县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