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法院迅速启动“快审快执”机制。一方面,从严审查案件材料,逐一核验强制执行申请书、各文书送达回证、入户劝学照片等证据,确认马某未送女入学的事实清楚,镇政府行政程序合法;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义务教育的“时限性”——若等待复议、起诉期限届满再执行,小红将错过关键就学时机,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裁定作出后,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马某沟通,再次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父母需保证适龄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马某仍拒绝配合。为避免辍学问题拖延,法院果断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继续释法明理,马某在措施实施后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女儿继续入学,小红已于当日办理入学手续,回归校园。
此次执行行动,是民和县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破解控辍保学“最后一公里”难题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法院将持续聚焦义务教育领域痛点,对拒不履行监护义务、阻碍适龄儿童入学的行为“零容忍”,以司法刚性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