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次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首次申请后,次年申请续领如相关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仅需在线确认或通过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线下确认申请信息即可。若相关信息有变化,需按要求补充提交新材料。
申请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一)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二)申领人有关材料:
1.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
2.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3.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儿童福利机构。应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线下申请的,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还须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