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前期我县累积降水量大,降水落区重叠度高,土壤水分饱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极高,根据《民和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组织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会商研判,县安委会决定于2024年9月5日7时将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应急响应。
县安委会要求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做到灾险情早发现、早预警,尽早转移受威胁人员,提前做好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等准备工作,及时处置灾情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