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猫头鹰飞进巴州镇某村民家中觅食,户主随即向巴州镇派出所报警,希望猫头鹰得到救助。经县林草局工作人员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学名雕鸮。被救助后,工作人员对其身体状况做进一步检查,确认无伤病后,于当日下午放归。
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在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和促进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近年来,我县先后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8只,包括雕鸮、戴胜、苍鹭等。县林草局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查处4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