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18”地震发生以来,民和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排查监测三覆盖”和“帮扶举措十到位”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受灾群众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全力做好监测对象纳入。组织非重点乡镇骨干力量,深入受灾较重6个乡镇,逐村逐户调查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住房、帮扶产业受损情况,脱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损情况,受灾群众安全饮水情况等。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印发《关于积极应对地震灾情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通过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将21个乡镇中住房整体倒塌和主体结构严重损坏、发生人员死亡和重大伤情的家庭全部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防止因灾返贫快速响应”模块中,纳入到监测帮扶范围。截至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受灾地区共纳入监测对象1082户4869人。
建立完善监测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排查监测帮扶措施的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的民和县“12·18”震后脱贫户监测户排查监测帮扶工作专班,制定印发《民和县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12·18”地震灾区落实排查监测帮扶措施有效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兜底救助、医疗救助、饮水保障、居住保障、以工代赈、产业扶持等帮扶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
落实兜底救助帮扶政策。第一时间为34名遇难家庭发放急难性临时救助资金100.8万元,全县6481名受灾群众发放急难性临时救助资金536.64万元,其中为222户受灾的脱贫户、监测户发放救助资金87.69万元,为治愈出院的81人报销医疗费用32.55万元。并根据学校受损情况,采取异地分流、本地分流、板房过渡、原校复学四种方式,为74701名学生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全力推动“三保障”帮扶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积极谋划实施重建项目。根据项目受损情况,谋划了乡村振兴产业维修项目9个,计划投资3850万元;申报了受灾温棚维修、加固、畜棚重建等农业项目10个,资金共计1.89亿元。同时,按照“6园+9带+N基地”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思路,结合各乡镇受灾情况,确定了2024年实施项目41项(其中16个项目涉及官亭等受灾较重的6个乡镇),资金规模1.88亿元,其中32个项目已经批复,进入招投标环节。
带动受灾群众务工就业。围绕受灾群众所需所盼,加快推进落实以工代赈项目,积极对接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资助350万元,为我县受灾严重的六个乡镇35个村实施“重振家园-以工代赈”项目,带动700名脱贫群众就近务工。在人员较为密集的灾区安置点召开专项招聘会6次,促成239名受灾群众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并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用工需求开展电焊工等培训200人次,与安能、中铁、中交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企业围绕吸纳受灾群众务工达成意向。同时,从中央衔接资金中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430万元,鼓励受灾群众积极外出务工就业。(编校:肖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