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和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保障工程来抓,坚持严字当头,围绕重点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围绕重点环节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落地见效。
高位谋划,精心绘制“民心工程”发展蓝图。民和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创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创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汇报,制发《民和县创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民和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文件。及时调整充实食安委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落实资金60万元用于基础保障、执法能力提升、科普宣传、产品质量抽检及示范点打造,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市政府“A级”评定。
党政同责,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始终绷紧食品安全之“弦”、抓牢食品安全之“重”、扛好食品安全之“责”,第一时间制发《民和县县级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工作方案》,将“党政同责”“政府总负责”的要求,分解到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今年以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企业、下沉一线,29名县级领导包保54家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52名乡村干部包保1130家C级和1999家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现应配尽配。探索建立督导提醒制度,截至目前,发放工作提醒函29份,定期晾晒包保干部督导履职情况。县食安委办公室高效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上半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2次,下发督查通报2份、督办通知1份,推动了食品安全重大政治责任由“共识”向“共为”转变,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成为各级领导的行动自觉和共识。
重拳出击,扎实推进“食安形势”持续向好。一是紧盯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以打造助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12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30%和20%。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大力推进“安康河湟”“远程监控”等监管平台的运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570余人次,累计检查经营主体2.62万户,查缴不合格及过期、变质等食品近6016袋(瓶/盒),查办食品违法案件35件。三是严格落实粮食、肉蛋、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制度,严把市场入口关,全面发挥抽检“哨兵”作用,开展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检测。近两年,完成国抽12批次、省抽45批次、市抽120批次、县抽501批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8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结合“食品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开展食品安全“六进”活动,累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42万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同时,利用12345政务热线、12315平台等接受投诉举报,受处食品相关投诉185条,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越来越浓。(编校:肖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