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和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
党政同责齐发力,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党组会每年听取2次食品安全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将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工作经费61万元。此外,将创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权重占比达到3%,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更趋高效。
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整治成效显著。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统领,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地段,突出开展春季校园、农村集体聚餐、景区、食品加工小作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控,有效确保了全县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及加工小作坊172家(次)、食品经营单位5993户(次)、食品批发及农贸市场494家(次)、超市440家(次)、学校食堂26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4829家(次)、肉禽类经营户936户(次)、海鲜水产及冷冻肉类经营914户(次)、农家院187家(次),查缴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3776袋(瓶/盒),检查发现的1840条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夯实基础强保障,风险防控不断提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会议,专题进行培训和安排。坚持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信息互联共享、抽检公示公开等方式,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年完成食品抽检458批次,其中国抽12批次、省抽45批次、市抽75批次、县抽326批次,对2批次县抽不合格的食品依法进行了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编校:肖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