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3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教育教学自主权试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川口小学、东垣小学、三中、四中、城西高中等5所试点学校校长参加。
根据《民和县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该试点工作将按照“坚持质量提升、问题导向、稳步推进、鼓励创新”原则,分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2月底前)、组织实施(2022年3月—11月)、梳理总结(2022年12月底前)三个阶段开展,旨在全面推进试点学校“开发优质校本课程,优化教学管理体制,建构新型教学模式,促进教、学、研、训一体化,探索教学真实性评价,实施跨学科专题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下一步全面推广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