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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 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
来源: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维护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民和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巩固全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严明节日纪律,做好节前廉政谈话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制度,督促干部职工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转作风、纠“四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带头保持艰苦朴素作风,积极践行文明节俭,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通知》强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推进作风建设,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到“八严禁”: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私车公养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

    《通知》要求,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

    县纪委监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不力、作风不严、消极应付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