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朵海生,副主任吕建青、才旦堪布、王有连、马占元出席会议。吕建青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十四五”项目储备及老城区改造情况、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储备的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视察全县“十四五”项目储备及老城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视察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储备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部分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作为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权力“越位”“缺位”。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与实现自身价值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和人民的事业看得高于一切,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努力创造一番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严守纪律规矩,忠诚干净担当,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能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会议要求,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倍加珍惜时代给予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组织赋予的厚爱和重托,倍加珍惜人民寄予的信赖和期望,勤政为民、不负重托,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县政府副县长王三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星发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启邦,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永涛,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