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交通运输局11月23日发布通告,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同意,自2021年11月24日10:30起,逐步恢复我县县内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出租车运营。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恢复客运线路
1、客运班线(4条):川口至官亭(高客)、川口至满坪(高客)、后坪至川口、马营至川口线路。
2、城市公交线路(8条):1路、2路、3路、4路、5路、7路、8路城市公交和北山小区A9小区至团结桥临时公交线路。
3、城乡公交线路(12条):川口至峡门、川口至李二堡(窑洞)、川口至西沟、川口至总堡、川口至七里寺、川口至湖拉海湟水河桥北、官亭至满坪(川官公路)、满坪至转导红花、满坪至峡口(民主沟)、马营至塔城、官亭至峡口、官亭至杏儿。
二、出租客运:除持有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行证在海石湾火车站接驳返民人员的出租车外,其他出租车在县域内恢复运营,不得从事跨省、跨县运营。
三、相关要求
1、各运输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感染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落实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开窗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2、为持续做好公共交通工具运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乘客乘车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提前打开信康码和行程码,以便驾驶员查验;乘车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不能通过扫码登记信息的乘客,采取查验身份证件,手工填写登记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3、对不配戴口罩、不配合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或不实名登记的乘客,司乘人员可以拒载。对不听劝阻、影响车辆正常运营的,将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