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民发〔2021〕38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11月24日起,撤销我县官亭镇、峡门镇、古鄯镇、满坪镇、巴州镇、马营镇、前河乡、马场垣乡、转导乡、中川乡、西沟乡、新民乡、大庄乡、甘沟乡、杏儿乡1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从2021年11月24日起,全县所有乡镇婚姻登记工作由民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联系电话:0972-8580288。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