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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路长制”,绘就美丽新农村
来源: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今年以来,民和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动态评价、严格考核”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力打造“畅、安、舒、洁、绿、美”的路域环境,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治理、路域环境整治、道路扬尘治理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选优配强,确保路长网络“覆盖化”。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路长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制发了《民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级路长,各乡镇乡镇长担任乡镇级路长,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的三级路长体系,明确了各级路长、各级路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多管齐下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设立总路长1名、县级路长1名、乡(镇)路长22名、村级路长312名;设立县级路长办公室1个、乡(镇)路长办公室22个、村级路长办公室312个;配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1名、监管员22名、护路员672名。

统筹引领,确保路长巡护“常态化”。为推动“路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应纳尽纳,应管尽管”的原则,将全县1547条2716.363公里农村公路纳入路长制管护范围,并在全县各个路段设立公示牌,公布路段责任人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交通行业优势,运用公交车LED灯、出租车顶灯、车站显示屏、微信、横幅、宣传板、公告栏等媒介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政策制度进行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爱路护路氛围。

强化考核,确保路长履职“规范化”。积极对接乡镇路长办公室,制订符合实际的考评细则,进一步细化乡(镇)级路长、村级路长和乡(镇)路长办公室、村级路长办公室责任,明确监管员、护路员工作职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信息表,明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工作职责,执法巡查处置流程实行闭环管理。(编校:罗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