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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近年来,民和县坚持以小财政托起大民生,立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民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全县现有民政保障对象40469人,2021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7亿元。

----切实做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核实汇总每月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供养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困境儿童资金以及临时救助资金,做到“不落一户”“不差一人”,保质保量完成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排查工作。成立社会救助调查小组,进行全面排查走访。截至目前,共摸排走访社会救助对象11203户18662人,其中城乡低保3011户12720人,特困供养912户923人 ,困难残疾人5109人。通过排查,新增城乡低保357户977人,取消980户4435人;新增特困供养14户15人,取消25户28人;新增孤困儿童13人,取消51人;新增困难残疾人193人,取消544人。

----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对城乡低保对象半年进行一次经济核对,对特困供养对象半年进行一次能力评估,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进行定期复核,对各类困境儿童进行定期复查。经常性入户调查,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实现了对当月死亡、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应退尽退”。对生活困难的群众,符合救助条件的,做到主动发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全面加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收入贫困家庭排查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及因新冠感染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开展排查认定,全面掌握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以及刚性支出等基本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家庭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共认定低收入家庭8254户35601人。其中,支出型贫困家庭634户,2520人。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强经济核对工作,对于已反馈的核对报告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共出具核对报告35602份,其中城乡低保5512份、特困供养679份、低收入家庭9829份、支出型家庭3012份、临时救助13185份、住房救助359份、精准扶贫3026份。

----完成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海东市智善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我县2021年承接主体,现有社会救助人员81人。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关爱贫困残疾人活动,给全县27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轮椅、拐杖,对需要生活照料的重度残疾人走访评估,确定重度贫困残疾群众12人,并安排青海省福利院集中照料。主动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人并纳入救助范围。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群众23人,及时进行临时救助,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实际问题,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编校: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