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以来,民和县及时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打击非法用工、恶意欠薪等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制度建设扎实有效。成立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民和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民和县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民和县根治欠薪预警制度》等,根治欠薪工作定期督查督办、案件转办和工资拖欠预防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和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用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扎实开展,企业支付行为更趋规范,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二是源头治理更加有力。劳动合同管理不断加强,合同要素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500余名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持续加大,今年以来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63万元。施工过程结算全面推行,工资发放实名制、公示制和专用账户制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全覆盖。三是宣传力度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现场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1000余册,其它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解答企业及农民工提出的各类政策咨询问题,接受咨询人数达500余人(次),切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完善,常态巡查和案件专查工作持续加强,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和“三查三清零”工作扎实开展,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工作稳步推进,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受理各类讨薪案件50起,处理50起,为1900余名农民工追缴工资2310万元。受理并结案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受理上报工伤认定案件25件,认定15件。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用工单位对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拖欠农民工资的现象久禁不绝;二是个别民间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因资金保障问题,承包商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当作政治攻坚任务。一是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工作,保证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三是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确保不出现新的欠薪行为;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编校:甘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