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县政府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四届七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安排部署4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5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石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连、县政协副主席忠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建议提案是社情民意和群众智慧的集中体现,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对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来说,办理建议提案既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定职责,也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代表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集中反映民心民情民智的建议提案办理好,使建议提案办理 “办成一件、受益一片”“办好一件、满意一片”。要认真梳理将要承办的建议提案,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在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项目资金时一并考虑,统筹安排。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政策、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尽力解决。要切实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根本标准,真正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明确专人负责、明确时限节点。要切实把办理工作与开展调查研究、与落实落地结合起来,对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切、建议措施可行的重点建议提案加大现场办理力度,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积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有效沟通,了解建议提案的初衷、意图,详细介绍本单位相关工作,进而达成共识,提高办理满意率。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沟通协商机制,如邀请参加工作会议、定期征求意见等,让代表委员更多地参与到政府决策和各项工作中来,形成推动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会上,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交办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编校:甘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