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市场尽快复工复产,民和县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以“重引导、严监管、强扶持、保安全”为目标,一手严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监管,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 倾心服务,便利市场准入。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变更、注销“网上办、零见面”的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模式,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远程指导,帮助个体工商户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年报,实现“零见面”审批。精准告知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的许可事项及办理部门,做好营业执照和有关许可审批衔接。对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允许延期至国家解除疫情响应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2019年12月28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28日;对健康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可自动延期到疫情解除后一个月以内。目前,新登记办理各类市场主体630家,其中企业7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7家、个体工商户532户,全县市场主体达22631户,其中企业27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496家、个体工商户18338户,复工营业率达95%以上。
—— 加强宣传,提振行业信心。通过微信、微媒体、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多载体宣传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宣传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意见,让经营户吃透政策,了解复工复产的条件和路径。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小微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创造复工复产的良好外部环境。
—— 强化指导,防控监管齐抓。复工初期,在认真做好重点疫区外来经营人员排查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申报的前提下,对餐饮、理发等行业坚持“复工一家、严管一家”的原则,实行现场验收审核批准制度。对其他行业,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佩戴口罩作业,场所设施清洗消毒、保持办公场所通风的条件下开业复工营业。监管干部强化日常巡查,督促经营户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细化防控重点,严格规范操作行为,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县市监局及时调整思路,放宽复工复产审核条件、简化重点行业报审手续,全力为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开通生成“信康”二维码,积极推广“信用青海健康码”的应用,并张贴于各大超市、商场、药店、集贸市场等场所,指导经营者和市民自觉使用,有效缩短了市民登记时间,提升了防控效能。
—— 紧抓落实,筑牢安全防线。迅速开展复学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筑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防线,助力学校有序复课复学,检查学校食堂134家(次),周边经营户960户,查缴不合格食品1800余袋,下发责令整改42户;组织精干执法人员深入加气站、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使用单位48家、特种设备502台、压力管道120KM,发现安全隐患72条,已整改安全隐患43条;加大检查力度,禁止餐饮服务单位购买、饲养、宰杀、加工活畜禽和野生动物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控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活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快速检测箱等仪器设备作用,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目前抽样食品12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998批次;紧抓餐饮业在疫情防控中恢复营业的有利时机,定制“公筷公勺”宣传牌,首先在大型餐饮单位强制推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加大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药械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504家(次),药械经营单位896家(次),约谈企业93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起;案值32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5起,办结15起,挽回经济损失0.51万元,调处12315分流投诉案70起,调处12345热线投诉36件,调处网信投诉8件;密切关注防疫用品和关系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趁机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信息、哄抬物价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车站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原料采购、凉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检查餐饮单位880家,小摊点1282家。(编校: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