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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四个强化”扎实开展春季义务
植树造林活动
来源: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自义务植树活动启动以来,民和县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严格贯彻《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中“每人每年三棵树”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管理抚育、政策支持、宣传发动扎实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努力让“人在绿中走、车在林下行”成为门户城市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全县各级领导始终把义务植树作为贯彻“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的重要抓手,以实际行动践行“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坚持“以绿兴城”,高位推动,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活动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策划推动,亲临现场指导,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推动的良好格局。

强化管理抚育,明确目标任务。继续以县城南北山、湟水河流域和交通主干道沿线为重点,由县林业部门统筹划定区域,各责任单位实行绿化承包责任制,即“包任务、包栽植、包浇水”的三包责任制。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在整地、栽植、浇水各环节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在造林绿化过程中高度重视苗木的管护,不断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同时,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森林保护,注重绿化区防火工作,严厉打击乱采滥挖、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章野外用火、森林火灾肇事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强化政策支持,注重统筹结合。坚持从建设规划、财政投入、生态管护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合作社及个人可承包宜林荒山,先行开展国土绿化,面积在1亩以上达到造林标准的,申请纳入国家造林补助范围,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重点区域给予每亩补助2000元,其他区域每亩补助1200元,灌木造林每亩补助240元。把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土绿化和保护母亲河、旅游景点、道路绿化结合起来,以规划为引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增加国土绿化面积,增强水源涵养功能,确保“一江春水向东流”。

强化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的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植树造林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以及林业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使群众成为义务植树造林的主体,变“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截至目前,完成义务植树60.2万株,造林面积3300,全县参加义务植树的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共9万余人。(编校:甘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