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统筹安排,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运行和收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下发了《民和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分红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全县六大类30项资产收益类项目,带动贫困户3718户14005人次。同时,借力“十三五”村级光伏项目,惠及125个贫困村6780户贫困户。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形成有效支出,我县严格执行资金定期通报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支出情况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情况执行月通报制,督促加快资金支出力度。截至8月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6909.70万元,支出率62%;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4585.30万元,支出率78.90%。整合涉农资金65805万元,实际支出24480.41万元,支出率37.20%。
三是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印发《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及时建立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两个一律”。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和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公告公示工作,对公告公示内容不全、不细、不准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公告,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强产业园项目建设。对全县尚未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扶贫产业项目发挥效益。严把好经营主体、资产收益、风险防范、辐射带动“四个关口”,建立健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了园内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进园务工。制定并下发《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项目管理办法》和《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为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和财务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编校:林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