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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加强后续管理严防先清后欠
来源:    时间:2019年09月30日    

今年来,民和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续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后续管理,从根本上遏制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办法等内容,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有效督促3500余名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

二是明确禁止建筑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以防包工头卷款逃逸,农民工要钱“无门”现象发生。

三是认真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建设工程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拖欠工资现象,则从保证金中垫付拖欠工资。

四是实行工资发放实名制、公示制和专用账户制。要求企业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统一支付给带班人员。另外,为防止劳资矛盾激化,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民和县成立了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外出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川口镇、马场垣乡分别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平兴公司等10家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今年,已成功调解工资争议45起。(编校:林海旭)